注册商标的撤销程序是什么?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注册商标的撤销程序是什么?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众所周知,在注册商标时,如果该商标违反了相关规定,商标局可以撤销该商标。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将不再受法律保护。但是很多人对商标并不智很了解,那么,注册商标的撤销程序是什么?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一、注册商标的撤销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申请人对拟撤销的注册商标在香港的使用状况进行调查,并收集和保存证据。
2、提交撤销申请及证据
调查取证完毕后,申请人可基于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撤销申请。决定继续的,可向注册处提交相关的撤销申请文件以及支持其申请的证据。譬如,关于拟撤销商标的使用状况调查报告等证据。
3、抗辩与举证
商标拥有人如拟就其撤销进行抗辩,则须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撤销申请副本后规定期限内,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
如商标拥有人未有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将可被注册处视为不反对申请人的撤销申请。
4、补充举证与质证
如商标拥有人提交反陈述、使用证据或不予使用的理由陈述后,申请人可以法定声明提交进一步证据,以支持其在撤销申请中列出的理由。进一步的证据并不限于纯粹回应商标拥有人的证据,但该证据必须在收到商标拥有人上述文件后的6个月内提交至注册处。此外,如上述法定声明是在香港以外地区作出的,则须经公证。
如商标拥有人未有提交任何文件,以及如注册处不信纳申请人在提交撤销申请阶段随附的支持证据,则注册处会促请申请人在提交撤销申请的规定期限内提交进一步的证据。如申请人不打算提交进一步证据,须在期限内向注册处提交表明此意的陈述。
5、聆讯
除非任何一方申请许可,以提交进一步证据,否则注册处将对撤销申请拟定聆讯,以听取各方的论点。打算出席有关聆讯的任何一方,可于指定的通知日期后的14日内,提交他打算出席聆讯的通知。逾期不提交的,可被视为不打算出席聆讯。
6、裁决
注册处处长综合前述证据材料,进行裁决,并向每一方当事人送达裁决通知。裁决败诉一方还有可能需负担对方的法律费用。
7、上诉
任何一方可就处长的决定向原讼法庭以至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如终审法院许可,可再进一步提出上诉。
特别规定:同时,还规定了所有的使用证据和不使用证据,都必须以“法定声明”的形式提交。
二、注册商标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三、注册商标被撤销后多长时间可以注册?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被注销后随时可以再申请注册,但如果以同样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一年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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